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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加固“检民”连心桥
时间:2024-01-04  作者:米娜尔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今年以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蓝”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眼企业需求,通过“检察+”工作模式,不定期实地走访企业,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检察服务。针对走访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法律困惑进行跟踪回访,解决企业在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全力护航福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帮助企业找准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引导企业合法、安全、健康经营。

“检察蓝”积极回应人民新期待

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创新工作机制,推出11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企业的距离,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做好信访化解、司法救助等关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工作,运用“诉前调解+支持起诉+社会治理”办案模式,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持续增进人民福祉,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永无止境。其次通过地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多措联动努力形成“司法救助+联合救助+社会救助+部门救助”的大救助格局,帮助被害人家庭纾困解难,切实解决群众燃眉之急,用真真切切的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宗旨。近年来,联动救助11人14.5万元,以办好小案,释放最大司法关怀。

“检察蓝”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县城内部分街道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缺失、凸起、松动、错位等问题,对群众的“脚底安全”带来安全隐患。福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县域内100余处破损、沉陷、移位的窨井盖得到修复,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检察蓝”守护百姓“舌尖上”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海县人民检察院从群众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抓起,以保护群众食品安全为重点,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将食品安全领域工作延伸至超市、商铺、餐饮店等。围绕散装食品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未按规定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力,以检察之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蓝”守护国家“钱袋子”

围绕水资源费、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城市配套费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纵深推进,通过实地走访、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持续追缴税费,确保国有财产颗粒归仓。同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国有财产不受损失。

“检察蓝”守护乡村美、河湖清

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对部分乡镇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以及乌伦古湖沿岸旅游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问题开展监督,通过与行政机关协调会商的“柔性”沟通方式,充分发挥诉前磋商程序,司法资源投入少、行政机关易接受、解决问题速度快的优势,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督促清理、转运、处置固体废弃物,有效的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以检察力量呵护环绕在群众身边的碧水清流。

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以实实在在的检察担当,为福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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